各地接連發文,“禁限”使用外墻外保溫系統
對一些傳統外墻外保溫系統存在的環保和安全隱患的擔憂,各地接連發文“禁限”使用外墻外保溫系統。
一、遼寧
2023年07月13日,住建廳發布關于對《遼寧省房屋建筑外墻外保溫工程推廣應用技術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目錄(第一批)》征求意見的公告。
內容:
2024年5月1日起,禁止在新建、改建、擴建高層民用建筑(住宅建筑>27m;公共建筑>24m(不含單層建筑))項目中使用限制類外墻外保溫技術。嚴禁在外墻外保溫系統中使用禁止類技術產品。
二、江西
2022年9月21日,住建廳發布《關于對<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外墻保溫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的通知》
內容:
禁止在高層建筑采用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和僅能使用粘接錨固方式,使用燃燒性能指標低于B1級的保溫材料。優先選用外墻內保溫、外墻自保溫、復合保溫和裝配式新型外墻保溫系統,限制采用保溫漿料和僅通過粘結固定的保溫板等形式的外墻外保溫系統。
三、四川
2022年11月2日,住建廳發布《四川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術(第一批)》
內容:
禁限使用采用六溴環十二烷作為阻燃劑生產的保溫材料。B2、B3級保溫材料,漿料類保溫材料。
四、嘉興
2020年12月,嘉興市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民用建筑節能保溫材料(產品)使用的通知》,從產品材料、施工工藝、使用場所等三方面明確限制了外墻外保溫系統的使用條件。
內容:
限制使用無機輕集料砂漿和保溫裝飾一體化板等外墻外保溫系統,禁止使用膠結劑或錨栓以及兩種方式組合的外墻外保溫系統施工工藝,禁止巖棉保溫裝飾板外墻外保溫系統在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外墻外側作為主體保溫系統設計使用。
對于這個問題,我可以給出以下一般性的觀點:
1.環保要求:隨著全球環境問題的日益嚴重,環保意識日益增強。政府對于建筑材料的環保要求越來越高。一些傳統的外墻外保溫材料可能會含有有害物質,如有機溶劑、重金屬等,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
2.火災安全:外墻外保溫系統可能會給建筑物帶來一定的火災隱患。一些外墻外保溫材料容易燃燒,起火后燃燒速度快,煙霧密度大,給逃生和救援工作帶來困難。
然而,具體禁限使用外墻外保溫系統的原因可能因地區而異,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觀點。在實施政策時,政府應當綜合考慮各種因素,確保決策既能保護環境、確保安全,又能推動建筑行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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